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《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》和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司法厅《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3月12日,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东营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《东营市律师调解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5月11日,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崔文书介绍了东营市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情况,我市律师调解工作全面铺开。
近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又联合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在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室的通知》,通过律师事务所自愿申报、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协商研究,决定在全市39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室,全市314名律师自愿申报律师调解员。
律师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务实之举、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创新之举、更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之举。下一步,市司法局将积极与市中院强化沟通,加强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、诉讼调解的有机配合,充分发挥职能特点与优势,形成程序衔接、优势互补、协作互助的纠纷解决机制,合力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