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 |
单位名称 |
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 |
社会信用代码 |
74659007-8 |
执业许可证号 |
23705200310073000 |
组织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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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状态 |
东营区 |
成立日期 |
0000-00-00 |
负责人 |
李成银 |
邮政编码 |
257000 |
地址 |
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9号 |
联系电话 |
7789290 |
主管机关 |
东营市司法局 |
单位简介 |
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2月。我们所自成立以来,以其新型管理理念、超前发展意识、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完善的业务管理,多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东营市司法局、东营市律师协会的嘉奖,并历年来被东营市律师协会设立为“实习律师基地”。现有执业律师7名,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10名,是东营市律师事务所中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。
我们所拥有一支博学、精干、敬业的高素质律师团队。各律师实行专业分工,有专业从事房地产、拆迁事务的律师;有专业从事经济纠纷、刑事辩护的律师;有专业从事公司事务、企业改制的律师;有专业从事金融保险、知识产权的律师;有专业从事交通事故、婚姻家庭的律师。
案件合议制度是我所充分保障办案质量的一大法宝。对承办的每一件业务,均予集体讨论,制定方案。这一制度的落实,利于我们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资源优势,有足够的能力保障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我所现担任六十多家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公民的法律顾问。与社会各界有着广泛的联系。我所律师每年成功代理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民事、经济和刑事案件,在东营地区享有较高的声誉。
我所格守《律师法》的各项规定,以“诚信为本、伸张正义”为宗旨,以精、专的业务技能和周到、诚信的服务态度,最大县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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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网址 |
http://www.sdzyzg.com/ |
业务范围 |
1、接受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,担任法律顾问;2、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3、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4、接受委托,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5、接受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6、接受委托,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;7、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 |
考核信息 |
2006年2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2012年东营律师优秀论文评选组织奖 |
荣誉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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惩戒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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